创作力源自关注社会的能力******
电影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但又是极具个人风格的艺术——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时我曾这样说。获奖对我来说具有双重意义,既是来自业内的专业认可,也是对近年来电影工作者初心不改、始终坚守在这方艺术天地里的尊重与肯定。
《妈妈!》这部电影很特别,我在影片中饰演一名60多岁、患了阿尔茨海默病的“女儿”。这个角色,是我从业数十年最丰富、最复杂的一次表演艺术实践。“女儿”早、中、晚期病情演变过程的“接口”是什么?在清醒和失忆之间被动游走的状态如何呈现?作为演员,我必须去靠近,也有强烈愿望去探索这个特殊的领域。《妈妈!》开拍之前,我看了一些相关题材的电影作品,阅读了医学书籍、资料,一步步触碰到这个角色有形或无形的轮廓。小半年的时间里,人物与我如影随形。
直面生活,是塑造人物的关键。艺术不是简单地复制生活,艺术家要不断地把自己对生活的认知和理解,潜移默化地演绎到角色身上去。作为一名演员,要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有心人,而不是等有了一个具体拍摄项目才去寻找生活中的例子。不断回望、反思,这是我经常告诫和提醒自己的。
近年来,我参演了许多现实题材影视剧,包括《妈妈!》《功勋》《在一起》《突围》等。现实主义题材的优势在于当下,社会发生的事件借由文艺的载体,让人们得以快速感知和触摸。创作难度在于,现实主义题材里更容不得沙子,因为演员饰演的人物、剧中讲述的故事,可能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作品的好与差、人物塑造得像与不像,观众一目了然。
没有一个角色是雷同的,塑造好角色,演员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更多滋养。我参演的黄河治理主题历史传奇剧《天下长河》前不久在芒果TV播出,在剧中我饰演孝庄太后。有时候,你必须从正反两面去揣摩角色,这样塑造出来的角色就更丰富、饱满,有血有肉,观众就不会认为演员是在简单地表达人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近年来,主旋律影视作品将大量镜头对准了普通人,无论《妈妈!》中的冯济真、《在一起》中的张敏华,还是《突围》中的程端阳,我饰演了许多小人物,但她们都是最接地气的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大时代中的小人物很平凡,但传递的内涵与价值并不微小。关切普通人的共情,传递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重要方面。
对于工作在艺术创作一线的文艺工作者来说,无论编剧、导演,还是演员,饱满鲜活的创作力,就是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创作力来自何处?艺术创作不以年龄为分界,而是源自对日常生活的敏锐感知,对所处社会始终关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专业基本功。我想,创作的原动力应该就来自于此。
(作者奚美娟为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一级演员,记者陈圆圆采访整理)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